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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时间:2025-04-13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分享六篇)。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篇1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领导下,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和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


年初来社区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拟定了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半年来,社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倡导居民和共建单位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创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活动,设立了消防、综治、计划生育科普、反对邪教等宣传栏,通过教育引导,提高了居民素质,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专职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 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制度的确立。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篇2

一年来,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股调的耐心指导下,我镇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来,我镇将“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要任务。二是坚定扛起属地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一起抓,并建立矛盾纠纷划片包干台账,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对于突出问题和矛盾,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矛盾双方进行研究会商,大限度调解矛盾纠纷。

(二)全面摸排,突出重点

我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多方式深入开展纠纷“全覆盖”排查,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实行“拉网式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特定利益群体等重点人员做到“逐个排查”,全面收集各类苗头性、趋向性、行动性信息,建立了矛盾纠纷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全面掌控。

(三)全面化解,有效调处

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难易程度,我镇按上级要求全面推行四级调处制度,对群众之间发生的吵架等小纠纷,由村(社区)和网格员进行调处;对一般纠纷,由村(社区)组织前期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婚烟家庭、邻里关系、经济争议等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重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由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调处工作组和工作期限,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截至目前,我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0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起,邻里纠纷48起,其它矛盾纠纷16起。实现了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镇,小事少出村”的目标,保障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镇、村干部工作会,对干部进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培训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村(社区)利用党员、社员代表开展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镇、村两级通过微信、QQ、广播、会议等形式对全镇广大群众宣传矛盾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鲜活的事例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宣传和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倡导良好乡风民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全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镇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陈年矛盾纠纷依然存在调解难度大、调解结果不理想的问题,在原有矛盾纠纷上易引起新的矛盾纠纷。二是个别村存在对小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2.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3.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篇3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今年我乡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坐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立足预警、疏导,做到了对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使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切实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我乡已经全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等人员全部配齐,对于调解的一般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结案了事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工作的发展与完善,主动吸纳行政职能部门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是今年我乡继续实行和完善统一受理、集中管理、分级调处、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及调处中心合署办公等新工作制度,举办了有关于大调解业务培训班,大大增强了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落实大调解工作责任。把矛盾纠纷包干到责任人,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综治工作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矛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


二是考评机制,我乡明确了关于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写进了《维护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中。并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各单位对属于本辖区内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


三是对于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实现了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落实到了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通过整合资源、规范运行,我乡大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末全乡共发生矛盾纠纷21起,调解21起,调解成功21起,成功率达到100%。多次有效的阻止越级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综治宣传月时机对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工作站进行宣传,对于出现的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鼓励当事人积极到工作站和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调解。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人员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行之有效进行解决。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篇4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建立组织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三、迅速开展工作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五、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六、严格责任追究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篇5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篇6

近期,我镇党委、政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组织、抓动员、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的原则,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齐抓共管、主动担责。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全局的作用,坚持情报信息主导综治工作,落实多部门参与的情报信息月分析研判机制,大限度将掌握的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围绕农村工作的重点,结合农村民转刑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婚姻、家庭、交通、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积极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建立以案释法宣传制度,确保各类宣传活动有效开展,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各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未萌状态。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全面推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防范和联合处置机制。在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建设方面,重点要加强烟花 爆竹和散装汽油销售方面的监管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消除危爆物品管理的盲区死角。在街道、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方面,进一步整合综治维稳力量,积极推广群防群治先进做法,发挥好村警、社区民警和治安联防队伍的作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方面,实现重要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全覆盖,加快推进与公安系统的对接共享。在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具备基本的分辩能力,对网络造谣、有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心防网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作用,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常怀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之心。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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